宪法第35条规定:“某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其中,言论、出版自由放在了第一二位。
Part 1
某微博用户在某微博上发了一条:愤青们,冲啊。就被有关部门未经审判而被判劳教一年。
当然,我肯定是拥护宪法的,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部分也是有界限的,国家当然要以政权为要。一部Nothing But The Truth这样的电影就可以说明当新闻自由和政权冲突时政府的天平倾向问题了。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根据人民网的这篇言论自由及其界限来看,因短短五字就获罪一年似乎是对宪法的亵渎。
Part 2
偶然的看到华西都市报的总编陈代阳的离职演讲,题目叫《新闻是一种理想》,新闻确实应该是一个很虚无飘了的理想吧。就像去年《实话实说》栏目停播那样,中国网用大大的标题写出了:悼实话实说,新闻是一种理想。因为随着社会越来越和谐,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实话实说》这样的栏目原来讨论的时事热点、民生议题乃至某些“敏感”时政话题已经不能满足和谐社会舆论导向的需要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闻也在不断的转变,变得和谐,打开新闻一看,不是人们生活幸福安康,就是国外战火纷飞或者就是某某家的猫上树了,消防官兵多么英勇的就下了小猫咪。使得我现在看的新闻评论节目基本上只剩下《文涛拍案》、《锵锵三人行》之类的了。
陈总编的这一番演讲,我们能不能理解成他对这个行业的无奈呢?
P.S.
新闻是一种理想——
而我们的理想,就是有更多的人走上这个领奖台,即使曾经沧海也会为一张薄薄的证书怦然心动,终生难忘。
我们的理想,就是陪着路灯下的芭蕾女孩走到聚光灯下,让不可能成为可能,陪她实现梦想。
我们的理想,就是当北川中学废墟上建起新楼挂满标语口号,而你还能听到那些年轻亡灵的呼叫。
我们的理想,就是去关注无数与你无关的事,不让无证无照的农民工总是成为替罪羊,他们应该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为留守家乡的小女儿卖一个新书包,和一件过年的新衣裳。
我们的理想,就是让记史和救世成为本能的信条,执著地普及公民社会的常识,而对公权的滥用保持怀疑和警惕。
我们的理想,就是不相信最优,只相信次优。相信人间会越来越好,但不相信人间可以变成天堂。
新闻是一种理想——
而我们的理想,就是把晚上的一声叹息变成白天的一句豪言,让遗憾越来越少。
我们的理想,就是下了夜班,穿过悄无人迹的街巷看到家里那盏灯的光亮。
我们的理想,就是奔走在陌生的城市,步履维艰,却目光如炬,倾听使命敲打灵魂与啤酒瓶碰撞的交响。
我们的理想,就是让对手和读者赞叹,也忍受因戴着镣铐跳舞引来的责难甚至嘲笑。
新闻是一种理想——
而我们的理想,就是享受春花为游人嚣张地绽放,也享受秋雨无声地落下。
我们的理想,就是耳边总萦绕着塞林格在麦田里的喃喃自语:应该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而不要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
我们的理想,就是当沸腾的岁月喧闹地过去,当庸常的日子寂寞地来临,你能够坦然微笑。
我们的理想,就是在尘土飞扬的大地上踏实行走,又怀揣穿越七层梦境的念想。
我们的理想,就是此生即便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也绝不在此岸终老!
在任何体制下,新闻自由都是一个虚无飘渺、遥不可及的乌托邦。